这格局让人无限遐想了,律师事务所跟法院一个楼上办公!
今年的6月,江苏省一中级人民法院公示了该院及下级一些法院领导共16名人员及其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多是律师)亲属的名单。公告的本意是,这些法官公开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其配偶、子女及父母一律不得在任职法院范围内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法院欢迎社会对照监督。
公示发布以后,却收到了很多的反面声音,主要是质疑法院这一详细公布到律所名字的做法,会不会成了另类的给律师做业务广告?虽然名单的律师不会公开代理这些领导任职法院的案件,但会不会让知道这层关系的当事人,借以通过律师的“隐名代理”在这些法院进行案件运作、利益输送?为此,法院还专门进行了解释。
曾经有人说过,最吃得开的律师,是跟法官形成利益共同体的律师。这也在很多近年来被查处的司法腐败案例中得到了印证。
律师只是站在一方当事人利益拼命争取最大利益的角色,而司法的中立性要求法官应是居中裁决兼顾原被告甚至第三人利益的角色。且不说某些人可以胆大到罔顾事实与法律的任意裁判,就是合法范围内,法官每个案件都有结果上或多或少的自由裁量权,都有审判中或多或少的诉讼责任分配权,如果一方律师能够将法官拉到了自己的一面,处处为自己照顾着想,那肯定是诉讼无往而不胜的。业界称专攻此道的律师为勾兑派“司法掮客”,对应的法官官方称之为“被围猎的法官”。近些年,这种关系被查处了不少。
利益驱动,一直以来,勾兑派律师风头无两。一些律师承揽案件的招牌就是,法院我认识谁谁,承办案件的法官跟我关系很好,这种宣传风格往往秒杀案件法律和证据分析的技术派,很对只求保证案件胜率的当事人的心理。当然,也有一些高明的律师,不明说法院存在什么关系,只通过某种方式暗示存在这种关系。比方说,在名片上、桌牌上印上系某某法院的执法监督员、咨询委员会成员等等,或在法院的大楼上挂上律所的名号,在法官的办公用品上标注律所的名号等等,给当事人以心理暗示。
以上的照片不知道是何人什么时间拍摄的,不过,这样的公共场所,想核实的话应该不是什么难事。为了核实这张照片,烟语君去百度地区搜索了一番该地段的周边情况,显示的确有律师事务所跟法院审判庭一个楼办公的情况。
以上是百度地图上显示的该地段现场情况
往期文章:密集出台政策,司法追责,这次真的要来吗?
往期文章:《律师法》要修订,律师界大咖聚会,确定了这些修改重点
往期文章:全国首例:司法鉴定错误百出,法院责令退还鉴定费,司法建议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处理
为方便与网友沟通,法律爱好者可添加小编微信号:kelly489112(劳拉)为好友,以组建法萌法律微信群交流。请注明职业,以便分类建群。也欢迎法律网友投稿。本号原创文章,未经许可,禁止其他媒体进行转载,侵权追究法律责任。